重庆婚外情取证:非法转移财产罪执行人失踪了该怎么办
一、非法转移财产罪执行人失踪了该怎么办
在通常情况下,当法院对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,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或潜逃躲避债务,则可依循以下三种途径加以处理:
首先,如在债务关系中存在保证人的情形,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自身合法权益;
其次,债权人可选择向其所在地区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;
最后,若债权人认为情况紧急,也可启动法律程序,申请宣告被告人为失踪人口,并请求相应的司法机构向被告的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一条
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。
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、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。
第二百四十二条
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。
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。
人民法院查询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。
人民法院决定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财产,应当作出裁定,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有关单位必须办理。
二、非法租赁房屋如何处理好
对于非法租赁房屋之处理方法,必须依据其具体状况而定。通常而言,若租赁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,则有可能致使租赁合同归于无效,进而引发出租方与承租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举例来说,倘若出租的房屋系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改建或扩建,抑或是未能达到安全、消防等方面的标准,那么相关部门便有权勒令整改,并处以罚款,同时还须要求恢复至原有状态。
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第八条
出租住房的,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。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
第二十二条
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,由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
三、非法租赁房屋如何处理方法
关于违法租赁房产之处置方案问题,需结合实际情
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
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,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。
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,若被告方下落不明或潜逃躲避债务,债权人可通过三种途径处理:向保证人主张权益;向所在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;紧急情况下,申请宣告被告失踪并请求司法机构向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。